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气象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01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时期气象服务领域涉及面越来越宽,国民经济建设各个方面对气象信息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尤其是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气象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省气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我省气象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气象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建立了涵盖天气、气候系统有关领域的监测业务和科研体系,气象综合服务能力逐年增强,气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气象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我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建设各方面对气象信息的需求量愈来愈大,我省气象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气象整体科技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监测设备自动化、综合化水平不高,计算能力亟待增强;基层台站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亟待改善。
气象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农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省是喀斯特地貌发育最为典型的地区之一,也是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山区省份,地形性大气活动情况复杂。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加,气象灾害对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影响。同时,我省立体气候特征明显,气候资源丰富多样,具有很大的开发利用潜力。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气象工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面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妥善解决气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宽气象服务领域,加强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气象综合能力建设,优化气象资源配置,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对全面提高我省防灾减灾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拓展气象服务领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气象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