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7月25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
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
八条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