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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发展纲要的通知

 7、建设节水型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产业结构与布局,以水定发展方向,处理好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与农村节水的关系。
 第二,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先期突出重点,抓好试点建设,不断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广。
 第三,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区域发展情况、水资源条件,确定相应的节水目标、方案和措施。
 第四,注重基础,强化管理,完善机制,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配套,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结合,实现水量有保证、水质有改善的实效。
 第五,立足地方,适当扶持,分工协作,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地方为主,省上予以适当扶持。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利用行业管理特点,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实施步骤
 8、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总体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氛围,涌现一批节水型的城市、企业和灌区。把农田灌溉节水当作重点,力争农业节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再用十年时间,创建一大批节水型的城市、乡村、企业和灌区,农业节水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工业行业达到国内先进用水水平,水权交易等节水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形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跻身全国先进节水省份。到2030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9、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主要控制性指标:
 2005年,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应占到有效灌溉面积的50%,达到1000万亩。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比现状下降30%以上,平均在50立方米左右,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达到60%,工业取水量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2%左右。保持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适度增长,供水有效利用率达到88%,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40%,处理回用量达到20%。
 2015年,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到有效灌溉面积的90%以上,达到200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63%左右。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比现状降低80%以上,平均降至30立方米以下,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达到75%,工业取水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增长率与国内先进城市持平或略低,供水有效利用率达到92%,污水处理率达到70%,处理回用量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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