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发展纲要的通知
(陕政发[2003]47号 2003年11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发展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发展纲要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和长远发展的战略资源。为实现水资源的长期有效供给,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资源的方针,把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政策。
2、我省是一个严重缺水的省份,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全省水资源总量445亿立方米,人均和亩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且时空分布不均,干旱灾害频繁发生,水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建设节水型社会,将有效地抑制水需求的过快增长,是缓解我省水资源紧缺问题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3、建设节水型社会,将使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节约用水有很大的潜力。目前,我省居民节水意识还比较淡薄;农业灌溉方式比较落后,灌溉水的利用系数仅为0.5左右;部分工业生产工艺落后,节水措施不力,水的重复利用率只有40%左右;城镇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进展缓慢,城市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平均漏失率高达15%。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5、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标志:社会成员树立起强烈的水忧患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能够在生活和生产的全过程中自觉地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在全社会建立起节水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的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建立起高效用水的工业、农业和社会服务业,科学文明用水的城市和乡村。
6、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以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基础,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积极培育和强化公众节水意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加强需水管理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