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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方面和市假日办。
  三、进一步整治和维护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也是促进旅游业恢复与振兴的重要保障。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步恢复,一些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可能重新抬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为重点,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在春节黄金周前和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打击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督导各旅行社抓好迎接黄金周的各项工作,重申不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扣留“人质”、特别是不准扣留旅游者的纪律,并对顶风违纪者坚决严惩。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抓好春节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2004年1月16日前,各区县(自治县、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
  四、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保证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正常高效运转
  列入全市假日旅游春节黄金周统计预报系统的重点区县和重点旅游景区,要继续按照黄金周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工作要有条不紊,信息要准确无误。
  进一步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与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导。要结合“2004百姓生活游”这一主题,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安全的节庆活动和旅游产品。通过发布本地春节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工作、健康安全保障工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提高本地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并以此推动我市旅游业的恢复和振兴。
  春节黄金周期间,各地假日办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假日办组成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及列入全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景区与市假日办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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