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虚拟主机服务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吉林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依托甲方网络资源建设互联网站( .jl.gov.cn)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方式
甲方:
1、向乙方提供UNIX环境下虚拟主机应用服务、500MB的数据空间及5个×××@mail.jl.gov.cn信箱;为乙方提供一套安全信息发布管理软件及软件的升级服务。
2、负责乙方的域名解析、网站备案工作,协助乙方完成初期网站搭建。
乙方:
1、依托甲方网络资源,以虚拟主机方式建设公益性政府部门网站。
2、负责网站建设的信息内容的组织和管理,提出网站建设设计方案,完成网站的栏目规划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日常维护
甲方:
1、作为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者,对乙方网站建设工作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能。
2、为保证信息安全,甲方有权审核、监测乙方网站所发布的信息。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网站管理软件使用培训和技术咨询。
乙方:
1、是所建网站的主管部门,自行负责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应用系统开发、网站改版、数据备份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资源使用
甲乙双方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资源由双方共享。转载、引用对方网站信息资源时须注明信息来源。
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超出协议所规定范围的服务,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对乙方未经允许超出协议所规定范围使用甲方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
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网站运行情况的说明。
四、责任认定
甲方:
1、对乙方因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妥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非甲方人为因素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甲方在情况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网站正常运行,尽力为乙方解决网站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运行支持。
3、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的,不属于甲方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