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部门要安排好市内公共交通运输和轮渡运输,尤其是要组织好元宵节灯会的旅客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的指挥、疏通和排障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市容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市容卫生管理。石油、电力、煤气、商业、物资等部门要保证春运期间的专项供应。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中、短期气象预报。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专题报道,对旅客出行进行科学引导。
三、突出重点,确保安全
确保春节运输安全尤其是旅客运输安全历来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执行和实施《安生生产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春运安全管理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春节运输和“黄金周”旅游运输安全。
(一)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在春运开始前对全部参运的车船、飞机及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公安交管和海事等部门进行检验,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船、飞机参加春运。同时,要切实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安全工作。
(二)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要求,将制止长途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以及旅游客运超载、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参运、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作为春运安全工作的重点。海事部门要按照水运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客船和渡船的安全监督,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防止客船超载。
(三)采取坚决措施,严肃查处长途客车和客船超载违章行为。对违章超载的车船,不仅要处罚,而且要转载分流旅客。各客运单位要严格按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因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规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客运站站长等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要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
(五)铁路、交通、海事等部门对一些重点地段、桥梁、隧道、航道、航标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对铁路平交道口、长江汽渡和乡镇渡口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渡运。
春节运输期间,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春运办公室。
四、加强整治,维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