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8日审查批准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昆明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的决议,决定废止这个条例,现予公布。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9月28日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昆明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7月24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
昆明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
昆明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