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德铭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贾湘、省公安厅厅长胡太平、省交通厅厅长乌小健、省安监局局长李元虎担任,成员由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监察厅、交通厅、建设厅、农业厅、教育厅、卫生厅、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省军区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田维新担任,副主任由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鱼威东担任。各成员单位都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三、目标任务
建立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着力抓好严格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其素质;严肃查处严重违章行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突出解决机动车严重超载问题,加强汽车生产企业的监督;强化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等六个重点整治工作。同时,从长远考虑,研究确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减少事故的奋斗目标;探索树立“以人为本”、实施综合治理的新路子;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法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及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制,严格责任等五方面的工作。通过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严格交通管理各项措施,使全省范围内的国道、省道上实现严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路面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安全行车环境得到改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到位,广大群众的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章减少20%以上,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以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大城市交通客运安全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城市交通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和应急措施,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加强城建监察、路政管理等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整顿期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逐步降低,基本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在“十一”和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顿活动从即日开始,至2004年3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