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确保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贯彻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对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的领域,要抓紧制定省级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开展质量管理、卫生等体系认证,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素质。
十二、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
(三十九)加快培养和吸引社会亟需的信息服务、银行、证券、保险、各类中介服务、服务业政策与管理以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等方面的人才。积极鼓励高校面向市场需要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和建设力度,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加紧缺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从简从速办理引进人才的有关手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省外、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当地人才资源。
(四十)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业务水平。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有序扩大实施范围和领域,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四十一)创新用人机制。推进国有服务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允许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其拥有的服务品牌、创作成果和科研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占有企业的股份。积极探索在国有服务业企业中实行年薪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到非国有企业工作,其户口、社会保险、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国有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服务业稳定、健康发展
(四十二)为了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陕西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就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负责日常工作和引导资金的安排使用。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好对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