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陕政发[2003]41号 2003年10月22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促进消费、调整结构、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一)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加快发展服务业,不仅是陕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且是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有力措施,对缓解就业压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我省服务业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服务业稳定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持续提高,内部结构不断改善,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但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相比,仍然处于落后状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落后、发展缓慢的问题仍很突出。服务业增加值在全国的位次由1990年的第十五位下降到2001年的第二十位。其主要原因是我们对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统筹协调与策划指导不够;对一些重要领域还没有放开,市场准入门槛过高,难以调动全社会各种所有制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机构大多数还没有剥离出来,自给自足,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许多本来可以产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服务领域,却被当作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事业来办,导致这些行业过分依赖政府投入,缺乏竞争压力和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少服务企业改革滞后,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水平不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银行、保险、证券、会计、律师、专利以及各种现代服务领域缺乏高层次人才。
(三)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的新阶段,城乡居民对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增长越来越倚重于服务业的带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在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机遇意识和紧迫感,切实将服务业摆到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服务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