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疫情预警和应急反应
一、三级预警及其控制措施
(一)分类管理控制
根据非典病例输入数量和传播强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内容:
(1)开展健康教育;
(2)加强疫情监控;
(3)启动交通检疫;
(4)对外来人员实施登记管理和疫情监测;
(5)医院进入应急状态,“0”疫情报告系统运行;
(6)及时确诊病人,实施隔离救治;
(7)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监控管理;
(8)迅速开展流调;
(9)对密切接触者实施留验、医学观察;
(10)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
(11)依法对疫点、疫源地实施隔离、封锁管理。
(12)国家及省政府做出的有关特殊规定。
(二)预警
等级 定义 疫情状态 应急反应措施
0 绿色预警 全国、全省疫情稳定 (1)(2)(12)
1 黄色预警 近期外省、市有疫情发生, (1)(2)(3)(4)(5)(6)(7)
有1例输入性病例或疑似病例 (12)
2 橙色预警 有继发病例或波及2个设区市、 (1)(2)(3)(4)(5)(6)(7)
或有3例输入性病例 (9)(10)(12)
3 红色预警 出现20例诊断病例、 (1)(2)(3)(4)(5)(6)(7)
有明显的流行趋势 (8)(9)(10)(11)(12)
二、一级预警反应
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一级疫情预警(即黄色预警)后,即启动一级应急反应。各市、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
同日常防治工作领导体系。
(二)防控措施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疫情监控的基础上,按一级分类管理内容和应急反应要求进行,特别对疫情发生地返回人员以及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和隔离留验(见附件五、六)。发烧病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对疫点进行消毒。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的监控管理。
在省界公路入口设置检疫站(见附件七),加强通往疫区公路入口的检疫工作。
(三)医疗救治
发现非典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护,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发生。
三、二级预警应急反应
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二级疫情预警(即橙色预警)后,启动二级应急反应。各市、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机构、领导体制、职能分工不变,可采取集中办公,加强指挥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防控措施
在坚持一级预警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将非典临床诊断或疑似患者集中收治到定点医院,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要求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对通往疫区的民航、公路、铁路、长途客车站、重要交通路口设立检疫站(点),对进出人员进行防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