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0月31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22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2月15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沈阳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31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3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