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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国林业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尤其是美国白蛾在我区周边的天津、辽宁、河北、陕西等地严重发生,直接对我区林业构成威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海关、商检、森检部门和木材检查站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严密堵塞外部入侵渠道。林业部门要坚持每年疫情普查制度,抓好常年监测工作,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发现病死树和新的有害生物,及时上报送检。
  要加快“三个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整体水平。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自治区、盟市测报中心和旗县测报站为依托,加快建立全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稳定测报队伍,提高测报员素质,着力改善测报手段,完善联系报告制度,加强测报数据质量管理,实现对主要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有效监测、早期预警和准确预报。以各级检疫实验室、检疫隔离试种圃和木材检查站为依托,加快建立全区森林病虫害检疫防灾体系。通过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坚持疫情普查,严格物种引进审批,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国土生态安全。以各级森防站软硬件环境建设为依托,加快建立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体系。加强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生物制剂厂和天敌繁育场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强化科技培训,加快新技术普及,不断提高森防队伍整体素质。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推行科研、教学、生产、管理、部门协同攻关的模式,走科研、试验、推广一体化道路,重点解决监测预报、快速检疫检验、天敌繁殖、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和综合防治等技术难题,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稳定森防队伍,确保资金投入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着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责任。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森防队伍的建设,确保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增加投入是保证森林病虫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努力增加防治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救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林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林护字〔1997〕27号),从育林基金中提取3-4%,用于病虫害防治。在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投资中,也要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病虫害预防和除治。要强化森防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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