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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杭州市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换户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9月17日 实施日期:2004年9月17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
 杭州市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换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3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拟订的《杭州市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换户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杭州市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换户实施意见
        (市统计局 二00三年十二月四日)

  我市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开展工作近四年来,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民情民意调查,坚持反映真实民情民意,拓宽政府与市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根据《杭州市民情民意调查实施方案》中关于“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要加强对调查网络的管理,为防止样本老化,要定期对调查户进行轮换”的要求,为增强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结合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居民分布范围发生变化、非农人口不断增加的实际,以及街道、社区调整情况,拟对调查点和调查样本户进行调整,以确保民情民意调查结果的准确可靠。
  一、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换户工作的总体安排
  目前我市共有民情民意调查户5000户。按照覆盖广、代表性强和保持连续性的要求,根据各区的非农人口总量,结合街道和社区的调整情况,对民情民意调查网络调查点的分布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调整。
  (一)根据各区的非农人口数以及街道、社区的数量和地理位置的分布情况,按照抽样调查每年轮换样本的要求,本次网络换户工作调整轮换调查点(社区居委会)20个、调查样本户1000户。具体为上城区5个(250户)、下城区4个(200户)、江干区3个(150户)、拱墅区3个(150户)、西湖区4个(200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1个(50户)。
  (二)鉴于萧山、余杭区民情民意调查网络于去年6月组建,暂不进行本次网络换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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