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2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届第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8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
         (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确保我区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