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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0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4)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使之符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牵头单位: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市场建设发展中心。
  (5)切实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坚持对城区道路一天两扫,全天保洁,实现覆盖率100%。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积存,密闭化运输无抛洒。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6)搞好道路建设。对基础差的背街小巷进行整治,对未改造的人行道板进行更新改造,对影响城市形象和通行能力的道路(如天下路、北站西干道、新郑路、纬五路、黄河路、商城东路、科学大道等)进行拓宽、修建和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市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用局和市内各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7)积极开展沟渠整治工作,重点搞好纱厂明沟、姜砦明沟、健康路明沟、沙口明沟的治理和纬五路、经一路、黄河路、文化路、东明路、北环路等处的积水点改造。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8)铁路沿线整治。按整治规划方案进行治理,在清理积存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的同时,完成绿化、美化任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郑铁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局、市执法局、市建委、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内各区政府。
  (9)清理占道经营。做到主次干道、繁华地段无占道经营和突出门外经营现象,随时发现支路、背街小巷占道经营随时进行取缔。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各区政府。
  (10)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各种交通语言标识,强化行人遵章意识,查禁各种违章、禁行车辆和乱停乱放,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执法局。
  (11)搞好商城遗址整治。要在商城遗址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美化整治。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管城区政府。
  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完善道路的服务功能,消灭清扫盲区和卫生死角;整治城区内的排水沟渠;整治门牌匾额;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开展城中村集中改造;开展小街小巷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贴乱画。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兴建标准化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按规划要求建设水冲式公共厕所。
  力争达标内容: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率有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4.环境保护
  (1)减少城市道路和建筑场所施工扬尘,施工场所设置防尘防护设施。牵头单位:市执法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用局、市市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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