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
200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3]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0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郑州市200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2005年把我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004年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把各项创建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200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核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的原则,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全面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下简称
《标准》),力争2004年底前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达标。创建指标分确保目标、重点目标和力争目标3个层次。凡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已达到
《标准》的,有关部门和各区必须确保百分之百达标并巩固保持;对目前还没有达标但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要作为重点,采取过硬措施,尽快达标;对暂时不具备达标条件但经过努力能接近
《标准》的,要力争达标。具体要求是: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要进一步充实人员,按要求保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工作任务、办公条件落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业务骨干,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实管理队伍。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创建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