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努力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省制定职业技术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并依法督促职业技术学校举办者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各级政府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应逐年增长,确保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督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从今年开始,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技术学校更新实验实习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有一部分用于农村职业培训。核定职业技术院校编制,增加财政专项经费和基建项目的投入,从2004年开始到2005年,省在原有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增加3000万元,用于加强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示范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和扶持农村地区发展职业教育。
(二)企业依法承担职业教育任务。各类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列入成本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政府全额收取其职业教育经费,用于发展本地的职业教育。
(三)积极运用金融、税收以及社会捐助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贴息的办法,对职业技术院校向银行贷款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金融机构应按国家规定积极为困难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优先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小额贷款。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职业技术院校应面向市场,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开拓培训市场、合作办学、借贷、争取社会捐助、创办实业等途径,广开筹资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逐步改革规范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收费管理政策。职业技术学校的收费项目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改革政策,请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教育、劳动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对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必须确保按时全额返还,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平调。省将把职业技术学校收费使用情况,列入学校收费管理督查重要内容开展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市县及其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