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学历教育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逐步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重点以及少数省级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免考部分科目。
(三)转变用人观念,为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鼓励和引导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劳动力市场,做好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推荐和服务工作。
五、加强分类指导,实现职业教育区域协调发展
(一)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充分利用地理、资源、就业优势,扩大办学规模,强化职教特色,办好一批名牌专业,创办一批现代化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要通过布局调整、组建职教集团、创建职教园区等途径,增强省属和广州市属职业技术学校辐射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广州地区职业教育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二)大力发展东西两翼和山区的职业教育。东西两翼、山区的中心城市,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下,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省级、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实训中心和示范专业。农村职业教育要向县城集中发展,有条件的县可重点办好一、两所职业技术学校,并逐步把它建设成为全县的职业教育中心;人口较多的县可合理布局,在乡镇中学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置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分教点。
(三)积极实施“职教扶贫计划”。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市、县(市、区)要对口扶持挂钩山区贫困市、县(市、区)职业教育,除了开展支教、捐赠设备、联合办学等帮扶活动外,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挂钩扶持市、县(市、区)的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并帮助推荐就业。扩大校企合作,采取工学交替等形式,为部分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四)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完善县(市、区)、镇、村三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技术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基地。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要理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管理体制,保持农村成人教育稳定,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乡镇教办撤并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充实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有关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的编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