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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法制局关于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参加“四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领取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发的培训合格证。
  三、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办法
  (一)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执法队伍,以及由其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其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需申领《行政执法证》的,由该工作部门初审、汇总并统一向市法制局申报。
  (二)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派出机构和执法队伍,以及受其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需申领《行政执法证》的,由该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初审、汇总并统一向市法制局申报。
  (三)各区县行政执法人员需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参照上述办法向本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局申报,由该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审查同意并加具意见后报送市法制局。
  (四)市法制局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证》申领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统一向省政府法制办申领。
  四、申领《行政执法证》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申领《行政执法证》主文及附件
  每个申领单位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局提交申领《行政执法证》主文--《关于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函》(按附件1的格式制作)。
  主文要附送三个部分的附件,包括:
  1、《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下称《名单》,表模见附件2)。在本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还需附送其任职批准文件。
  《名单》用Excel(电子表格)程序制作,并需附送录存该《名单》的3.5英寸软盘1个。具体制作办法为:(1)启动Excel程序,在不对行高和列宽作任何调整、不加边框的情况下,按附件2表模所列项目据实录入执法人员相关资料,其中,“编号”和“有效期”两栏空白,“出生年月”栏输入格式为“19××年×(或1×)月”(如1960年5月、1960年11月等),“发证机关”栏统一输入“广东省人民政府”,“旧证号码”栏输入换发证人员原执法证号码,“合格证号”栏输入新办证人员“四法”培训合格证号码。(2)资料录入完成、校对无误后存盘,并“另存为”3.5英寸软盘后将软盘取出。(3)对保存在本机硬盘的《名单》作适当的格式和页面设置并加上边框后,用A4白纸打印。
  2、申领单位的执法依据。申领单位要附送作为执法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复印件,并对具体的条、款、项予以标明。
  3、申领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没有“三定”方案的可以提供该单位成立的其他批准文件以及人员编制批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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