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是预防和控制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础,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各类法定报告人除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限报告外,还必须报告相关部门的责任履行情况、采取的措施、医疗救治效果及发展趋势等内容,通过“三网”建设不断地扎实农村卫生所(室)和城市社区的“网底”报告,严格报告管理制度,提高报告时效。上级负责对下级的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三、加强救助能力,提高救助技术水平
紧急救助是减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与损失的关键,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流行病学特征,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实用性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技术处理预案,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应急药品、医疗仪器设备、急救设施的配备、储备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保持有一支素质较高的,能熟练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护队伍。
四、强化能力建设,突出重点,夯实“网底”
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三网”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与技术水平,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两期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学习班,自治区卫生厅举办两期卫生局长学习班,县(市)卫生局则以《广西乡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手册》为蓝本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乡村医生进行一次培训,使各级责任人明确自身的责任,提高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各类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改善应急检测、救助装备,逐级开展检测检验人员、现场调查人员、救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测、诊断水平和医疗救治能力。
针对基层卫生工作薄弱的特点,2003年,“三网”建设的重点区域放在乡村、工矿企业和城市社区。各地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行政责任规定》(桂卫办[2002]53号)的要求,从抓责任落实、报告及时、救助有效等方面狠抓“网底”建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网”建设评估方案(试行)》的标准,争取2003年上半年每个县(市)有60%以上的乡镇自评达到80分以上,下半年每个县有80%以上的乡镇自评达到80分以上,确保“网底”扎实。
五、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广泛宣传“三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