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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厅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自治区卫生厅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
 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6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卫生厅《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
         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02]7号)精神,我区全面启动了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责任网、信息报告网、紧急救助网(以下简称“三网”)建设。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三网”建设在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个遍及全区的“三网”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三网”体系尚未健全,运行机制仍需完善。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树立“三网”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思想,继续抓好2003年“三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内涵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在农村、厂矿和社区,将“三网”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重点抓好责任制,切实建好责任网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责任网是“三网”建设的核心,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得到即时处理的保障。为此,2003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改进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人特别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的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完善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机制。
  (二)建立逐级督查制度,建立责任人履行责任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的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技术量化责任指标。各地要根据本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和规律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技术预案和工作规程,通过技术预案和工作规程从技术层面上量化责任指标,从技术指标中体现责任。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卫生执法和社会卫生监管力度,发挥卫生部门依法管理社会卫生的职能,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基层妇幼卫生、血液安全和医院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社会卫生安全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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