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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关于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7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2003年1月2日至10日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民政厅组织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市(地)的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督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中发[2002]15号)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极端重要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安排问题,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自治区民政厅督查的情况看,全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有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存在不少困难,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对此引起高度关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要进一步落实和巩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工作,加强各项救灾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扶贫济困活动,着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县(市)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并把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加以解决。2002年12月下旬和2003年1月上旬我区的桂林、柳州、河池、百色等市的大部分县(市)发生了严重的雪霜灾害,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再次面临很多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特别是深入到雪霜灾害严重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用于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各项资金的落实和督查工作。近几年,中央和自治区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把这些资金落到实处,尤其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优抚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救灾衣被等,一定要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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