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64个县(市)审计机关对计划、财政、林业、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其他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相关的部门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资金行业审计。着重检查各有关单位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政策的落实情况,揭露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建议。2003年10月完成。
(五)金融审计。
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共60个单位。重点检查盈亏真实性,揭露隐瞒、截留保费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及保险资产质量情况,揭露违规营销、长险短做等保险行业不正当竞争等问题。2003年4月开始实施,9月底完成。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3年财政重点审计项目修改意见的复函,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玉林、贵港等市用于兑付农村合作基金会社员股金、供销社社员股金、城市信用社社员股金的中央专项借款进行审计调查。
(六)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环保国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地方政府与国家计委签订的建设责任书,重点审计是否按期建成并交付使用,是否有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维护不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检查评价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效益情况,分析影响环保项目投产运营和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计划审计2个项目,2003年6月底完成。
(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政府外债管理体制等审计调查(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对全区9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2个国际组织贷援款项目,共159个项目单位进行审计,重点揭露挤占挪用外资资金和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偿债风险大等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市(地)审计机关对全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进行审计调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自治区审计厅还计划对世界银行贷款农村改水项目的效益和还贷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3年7月开始实施,8月底完成。
(八)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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