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
《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
(2003年10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第76号、第95号和第98号)实施方案的报告。经过审议,同意这个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快医疗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适当加大投入,妥善解决退休人员医保的遗留问题,保障参保者合法权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出台相应的配套规章、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完善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的实施方案
2003年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刘小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由第076号、第095号、第098号等3个议案合并而成,以下简称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议案主、会办单位协调会议,明确了市劳动社保局主办,市计委、经委、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民政局、药监局、审计局、总工会和国企办等单位会办。5月12日,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议案办理工作,明确要求主办单位成立议案办理工作小组,会办单位积极配合。6月中旬,议案办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计划》,并召开了议案代表座谈会,通报《议案办理工作计划》,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提出议案的目的,确定了工作重点。根据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小组确定了5个调研专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调研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二是调查医保病人医疗费自负情况,提出减负办法;三是调查医保定点机构医疗收费情况,提出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监管力度的方案;四是调查医保病人就医行为特点,提出促进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方案;五是调查非职工人群(职工家属、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的医疗保障状况,收集国家、省、市、区级政府已有的针对非职工人群医疗保障问题的法规与政策,分析有关政策的作用和局限性,找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主会办单位的积极配合、认真办理,制定议案实施方案如下:
一、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