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提高机动车污染整治水平。我市机动车拥有量增长速度很快,2002年已达到了160万辆左右。我市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积极采取了防治并举的措施,加强了机动车道路执法检查和公交站场的抽检工作,加强了机动车年度审验和新车排气检测的监督管理,理顺机动车排气检测委托等工作。2003年底以前,完成制定公交、出租、营运车辆环保准入管理办法,促进企业使用高性能、大马力、低排放机动车。要求企业新购置的车辆应选用国产达到“欧洲Ⅱ”后“欧洲Ⅲ”排放标准的车型,推广使用含硫低于0.05%的低硫柴油。2004年9月1日起,对未列入《广州市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车型目录》的新车、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排放合格的特殊车辆,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发牌证。全市车用柴油加油站全部供应含硫低于0.05%的低硫柴油。全面解决公交车排放黑烟、刹车、报站器噪声的污染问题。
同时对我市的公交进行使用清洁能源的更新和改造。2003年试点期对258台公交车和700台出租车进行LPG(液化石油气)单燃料的试点;2004年推广期对2570台公交车和3000台出租车进行LPG单燃料推广;2005年全面达标期,对4000台公交车和8000台出租车推进LPG单燃料。2005年底,公交、出租车基本全面实现使用LPG单燃料。为满足我市LPG公交、出租车用气的要求,计划在2005年建立气站52座,其中2003年,确保15座,力争20座气站建成;2004年完成20座气站建设;2005年完成剩余气站建设,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气站建设进行调整。
3.抓好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小企业和落后工艺,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禁止新建单机容量13.5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关闭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常规燃煤燃油发电机组。以黄埔发电厂等65家废气排放大户脱硫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工业脱硫、降氮和节能降耗的工作,使200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1万吨,比2002年削减1万吨,力保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4年排放量降到19万吨,比2002年削减3万吨,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2005年排放量控制在15万吨以下,比2002年削减7万吨,浓度继续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近期黄埔电厂已经投入1.7亿元,启动脱硫工作。
4.强化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和散体物料运输、余泥渣土泄漏的监管;增加道理喷洒和冲洗频次,实行道路清扫湿法作业,并科学确定最佳清扫道路的时间。
(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建委、市计委、市环卫局、市环保局负责)。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目前广州在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近13亿元人民币。其中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业已竣工,目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和部分设备招标采购工作,预计明年可以投入运营。未来一两年内广州市总计约6000吨/日的生活垃圾将主要集中在这两个地方进行处理。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筹建李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吨/日和2000吨/日,总投资近15亿元人民币。有关前期工作已经展开,将于明年或后年陆续开工建设。
2.筹建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是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是为广州市危险废物提供收集、运输、调配、储存、回收利用和最终安全填埋处置的全过程综合性服务设施,已被列为广东省“十大工程”中的重点环保工程之一。其建设内容包括废物交换调配中心、物化处理车间(年处理能力4千吨)、稳定化/固化车间(年处理能力2万吨)、安全填埋场(一期库容15万立方米)以及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每年可接受、处理废物4.5万吨。初步定址于白云区良田镇良田村,有关征地工作已经着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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