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广州市“城中村”改制农转居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方案,为“农转居”人员老有所养提供保障。根据省《失业保险条例》,我市正在拟订贯彻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
(四)存在问题。
农村低保数量大,当地财政资金不足,不少贫困落后地区的村、镇由于负担不起按比例分担的低保资金,没有将困难群众列入低保范围,造成困难群众生活没有得到基本的保障,无法尽快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六、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一)保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1.加大力度规范对外来员工的管理。对外来员工采用就业登记制度,全程跟踪外来员工的流动情况,使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草拟了《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在制度上全面保护入穗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等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和协商。简化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加大查处执法力度,促使非公有制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
3.规范不定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制度。对违反工时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国家、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抓紧修订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伤投诉处理办法,对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加大监察力度,按条例规定强制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对受伤后的外来工要求认定工伤的,加强与建委、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尽快调查取证,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和解决工伤赔偿问题,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4.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严厉惩治非法中介。成立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通过规范制度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中介的滋生,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5.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集中力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建立市、区、街、社区居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监督”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以及两级劳动仲裁机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今年1-9月,全市劳动仲裁部门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696件,案件涉及经济标的2261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做好外来员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外来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关系、公民道德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外来工的素质和维权意识。
七、全民安康工程
(一)加快实施农村“五通”(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计委、农业局负责)。
1.成立了农村“五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计委、市建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规划局、市爱卫办、广州市电信分公司及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2.通电情况。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按计划大力推进工作进程,行政村的通电工作已全面完成。
3.通水情况。各区(县级市)政府做到加强通水的领导工作,并成立了行政村“通水”工作机构。到9月底全市未通水的374条行政村中,已完成通水任务63条,占16.9%,正在动工建设的有192条,占51.3%,即将动工的103条,占27.5%,正在设计的有16条,占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