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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2.在农民增收方面。
  目前,我市农业劳动生产率、生产效益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都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仅仅靠发展农业生产来提高农民收益是有限的。农村富于劳动力转移成了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快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需要在这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四、教育扶贫工程(李卓彬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负责)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扶贫制度。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植力度,促进全地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市政府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更多地关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除了在资金上以“输血”模式予以支持外,还同步施以“造血”模式的支持,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育强区和师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办学模式,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给予有效的支持。同时,鼓励城区、特别是老城区与农村地区教育部门之间、学校之间结对帮扶,鼓励离退休干部、教师组成讲师团,帮助、带动农村地区学校管理、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加大对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1998年开始,市教育基金会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不仅对贫困家庭患危重病的学生给予经济援助,还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在读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学生统一发放课本费定额补助金。至2002年,仅市教育基金会发放的扶困助学资金就达2160万元,受惠的困难家庭学生达67138人,其中,2002年资助金额为363万元,资助人数为10416人。学校则按“一费制”标准,减免这些学生的书(学)、杂费,其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酌情减免学杂费。
  五、济困助残工程(苏泽群副市长分管,市劳动社保局、民政局负责)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至2002年底,我市城乡居民累计有22.3万人得到救助,共发放低保金2.3亿元。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已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巩固城镇居民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对城镇低保工作重点将放在抓好城镇低保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低保配套政策上。
  (二)推进城乡社会福利建设。
  1.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实现职工下岗与失业基本并轨。全市现有3855名企业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月均6万元的失业保险金和47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均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死角”。同时,为解决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市政府已筹集3000万元资金,用作资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着力构建“五道防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已建立起具有广州特色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齐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由企业在岗职工的最低工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退休人员的最低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互衔接的五道保障线,立体式、全方位地保障了广州市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此一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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