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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二)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促进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大资助力度,重点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现行的“一三一”、岗位空缺信息、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扶持、社区就业等10项促进就业资助政策,增加服务型企业吸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的资助项目,并抓紧出台《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了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
  根据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为促进就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撑。今年市级财政加大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达1.14亿元,比去年新增了5300万元,各区也分别投入100-1000万元,全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共达1.67亿元。
  (四)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一是坚持以技校教育为龙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单式”培训,建立起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培训促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市现已设置市、区两级公益性再就业培训机构14个,社会力量办的职业培训机构168家,形成了就业培训的社会网络。二是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规模,进一步实施“二八一”工程,在现有6所国家级重点技校、3所省级重点技校、5所省一类技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更多的示范性技工学校。三是进一步实施《广州市实施高级蓝领培训工程试行办法》,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模。四是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更多、更优质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中。
  (五)加快就业和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按照“五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职能、统一工作规范)和“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加快建设街(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至今年9月,市属11个行政区已有119条街(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79%;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共有7个镇建立了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23%。
  (六)开展帮扶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工作(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我市通过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务有序输出及开通“远程见工”系统,加大劳务扶贫工作力度。今年1-9月,共接收安置梅州、清远、百色等对口扶贫地区贫困劳动力4.63万人,力争在贫困地区实现每帮助1人就业就能使1户脱贫的目标。
  (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计委、人事局负责)。
  1.做好调查研究,掌握高校毕业生资源和人才需求信息。200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达11.2万人,增幅为25.8%;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1.65万人(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各占50%左右),增幅超过30%。需求方面,市属单位需要高校毕业生约1.94万人,比2002年增长14.1%,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的需求占89.7%,预计到广州市就业的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将达1.2万人。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有些行业、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相对下降。
  2.加强就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服务平台。一是完善了广州市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建立了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信息平台。二是召开了2003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选”平台。三是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九大免费”服务项目:免费代办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免费推荐就业;免费登录上网;免费参加专场供需见面会;免费提供人才租赁职位;免费档案保管;免费转递档案;免费协助办理专生本、考研、出国留学、未婚证明、职称办理、公务员报考手续;免费提供能力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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