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切实落实省政府相政发[2001]1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补贴、贴息、奖励等政策。加快完善省家畜育种站、市州贮氮站、县市区冷配站、乡镇品改点四级品改体系。大力开展经济杂交,突出抓好牛羊的冷冻精液配种,努力提高冷配比重,迅速提高商品畜优质率。加快优良种畜扩繁,每引进一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等良种公牛,由省财政予以补助1000元。推行见母就留、先留后选、禁宰母牛、奖励繁殖的措施,扩大母牛群体。开展种公牛普查并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淘汰劣质种公牛。对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的保种区、保种场,经注册登记的良种按照每头牛100元、每只羊20元由省财政予以补助。
五、抓好疫病防治和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推行草食动物防疫承包制,实行强制免疫,全面实施免疫标识制度,尽快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主,运输监督与市场监督相结合的草食动物检疫新格局。全省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区域、重点畜群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全省牛、羊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5%以下。由省畜牧水产局每年选择10个左右基建地县的县级防检站,按每个10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加快制定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石门马头羊标准以及原料奶和奶品质量标准,建立优质肉牛评定分级方法与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国际国内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快相关认证和卫生注册的步伐。
六、支持基地县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省计委和省畜牧水产局重点支持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的县、乡两级品种改良网络和重点乡(镇)的兽医站建设。按照每个品改站5-10万元的标准,每年建设或改造10个左右生产基地县的县级草食动物品改站,省畜牧水产局对年冷配改良牛达到4000头以上的县品改站,按照每个3万元予以补助;对存栏能繁母牛达到2000头以上、冷配改良牛400头以上的乡(镇)的兽医站,每个补助1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
七、以优惠政策促进草食动物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种植牧草或饲料作物,建造临时性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业。非固化、临时性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对永久性畜禽养殖用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手续。允许草食动物养殖场(户)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通过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对新上生产、加工项目,在城建配套、环保等项目收费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对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业大户的生产用电要给予大力支持,电价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对草食动物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展草食动物饲养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信贷业务,满足农户生产资金需要。保险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增加草食动物险种,探索开展调运、生产及其它灾害性的保险业务。在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改项目的安排中,要重点支持畜产品加工项目。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饲料工业发展、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快草食动物专用饲料生产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