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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单位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
 单位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3]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二00三年十月一日)

  为加快草食动物发展步伐,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农民增收途径,结合我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草食动物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发展草食动物要充分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扶优扶强的政策措施,建成布局合理、机制灵活、品牌突出的现代草食动物产业。到2007年,全省出栏牛达到300万头(其中优质杂交肉牛100万头),出栏羊1000万只,存栏奶牛8万头;草食动物肉类产量达到70万吨,占肉类总产量比重由目前的5%提高到12%,草食动物产值达到106亿元,占畜牧业的比重由目前的8.5%扩大到15%;活畜优质率达到40%,产品深加工率达到20%。
  二、加快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建设。根据资源条件和生产基础,按照龙头企业发展需要,确保建设宁乡县、浏阳市、茶陵县、泪罗市、君山区、华容县、平江县、岳阳县、玩江市、安化县、大通湖区、南县、涟源市、新化县、湘乡市、耒阳市、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道县、江永县、城步县、新宁县、邵阳县、桑植县、慈利县、永定区、新晃县、通道县、澧县、鼎城区、桃源县、石门县、永顺县、凤凰县等省级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基地县重点发展繁殖大户、育肥大户。对饲养能繁母牛达到30头以上、年繁育杂交牛2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按每头能繁母牛200元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在2003年安排退耕还草8万亩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并重点安排生产基地县退耕还草投资。
  三、大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要加大对加华牛业、亚华乳业、天华牧业、阳光乳业、湘西喜阳集团等龙头企业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鼓励企业依托品牌和经济技术优势,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扩大经营规模。对龙头企业经审批立项的草食动物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由省计委予以补助;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草食动物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的省级龙头企业,按照企业、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从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中予以贴息。积极培育草食动物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和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从2004年开始,对在推动草食动物发展中成效突出的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的草食动物行业协会,每县选择1个协会,前2年由省财政奖励5万元。深化和完善“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加华牛业实行公司负责提供幼牛等生产资料、信用社负责生产资金信贷投入、畜牧部门负责配种饲养技术服务、农户负责养牛、保险公司负责养牛保险、公司负责收购成牛加工销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保障合同执行的“加华模式”,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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