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高强度投入。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但求所用”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坚持质量与进度并重、好中求快、适度超前,围绕建设目标,抢抓发展机遇,整体推进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招商引资,力争在建项目尽快竣工、已批项目尽快开工、储备项目尽快启动,全面推进钱江新城建设。
4、坚持高效能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职能转变,积极推进钱江新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精干、高效的指挥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办事程序。新城管委会要充分利用体制优势,行使好政府与企业双重职能,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个作用,调动市和区两个积极性。
四、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保障措施
1、注重规划引导。新城管委会要按照合理布局、完善设施配套的要求,在现有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规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核心区块的城市设计工作。要鼓励、引导具有中央商务区功能的新建超高层项目集中在钱江新城建设,老城区严格予以控制。
要根据钱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正确处理好新城整体规划与建筑单体的关系。所有项目设计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并由新城管委会对新城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核。要对每一幢建筑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及建筑物的风格、色彩、材质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钱江新城的建筑成为佳作和精品。
新城管委会要加强对钱江新城内所有项目的规划管理,项目必须经严格审批后方能实施。钱江新城范围内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划重新调整,统一公开出让;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按照钱江新城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市有关部门和所在区要切实加强钱江新城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市委常委会〔2001〕19号会议纪要和市政府《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2〕144号)精神,新城管委会依法承担“自行借贷、自行建设、自行出让(即土地收益返回新城管委会,建设资金自求平衡)、自行还贷”的职能。要确立“经营城市”理念,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对土地等各类城市资源的经营,走出一条建设资金自求平衡的新路子。
在钱江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新城管委会统一征用、统一管理、严格依法出让,土地出让资金全部用于钱江新城建设;大市政配套费及所有市属权限内的规费由新城管委会直接收取,市、区各部门不再在钱江新城范围内收取任何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