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电子工业部
四0二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3]4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电子工业部四0二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3年1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 电子工业部四0二医院,名称变更为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2. 北京市南郊红星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红星医院;
3. 北京机械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地址由通州区半壁店街1号变更为通州区半壁店街10号;
4. 北京探矿机械厂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北一探矿门诊部;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5.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桃柳园南巷甲5号、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北大街201号;
6. 丰台区和义街道和义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丰台区和义东里三区平房变更为丰台区和义东里六区6号楼东门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