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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废止
《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3年12月9日 深劳[2003]155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办发〔2003〕9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取消我市劳动年审制度,并废止《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深劳监〔1996〕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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