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长期在我市行驶的外地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或核发一年有效的长期通行证,并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办理长期通行证的外地车辆收取一定的道路资源占用费,使其与本地车辆承担同等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二)继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在我市非法营运的外地出租车。研究外地出租车在二线关口指定地点下客后即行返回的管理办法,严禁外地出租车在我市范围内非法营运。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改造交通瓶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按照交通综合治理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交通综合改善的“短、平、快”工程;对14处交通瓶颈进行规划改造,尽快组织实施。
以上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负责。
五、打通小区微循环,缓解主次干道交通压力
(一)取消部分小区道路设卡收费,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向社会开放。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公安交警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二)重点对清水河片区、布心工业区、上步片区、景田片区等小区进行微循环改造,把部分小区道路改造成出入性或集散性支路,并将部分有条件的支路改造成城市次干道,使其承担起片区内车辆出入和集散功能。
以上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配合。
六、改进公交管理,完善换乘系统
(一)合理调整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营运调度和管理水平,解决公交车运行“列车化”、“长途化”问题,争取年内将深南路进站排队的平均车辆控制在7辆以内。
(二)科学建设和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注意避开交通繁忙、易引发交通阻塞的地点和地段,使各公交线路间既方便换乘又不会形成车辆排队拥堵的局面。
(三)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和换乘站,完善接驳换乘系统。尽快开展上梅林、黄木岗公交首末站建设。下一步结合地铁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在地铁华强站、科技站、国贸站建设公交换乘站,实现地铁与公交的接驳。
(四)规划建设一批出租车停靠站,减少出租车空驶兜客现象,年内在酒店、医院、大型住宅区建成出租车停靠站100个。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七、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