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资源建设。
信息资源建设的内容包括:
--自然人基础数据库,人口数据包括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基本信息是指每个部门都需要用到的、基本不变的数据。扩展信息是指仅由部分部门采集和使用的数据。最终目标是建立自然人的完整档案,建立全区所有人口的数据库。
--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分为企业(工商局)、行政事业单位(编办)、民办非企业组织(民政局)三大类。一期工程重点建设企业数据库。
--信息资源中心的建设应重点解决数据来源和数据一致性问题,形成公共数据的采集、更新与使用机制。
此外还包括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库(暂用统计局的数据)、政策法规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等。
3.数据交换平台。
建立区级数据交换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部署数据交换服务器和公共数据访问服务器,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存取功能。满足数据交换、汇总、分发、更新通知等功能要求。建立数据中心的管理工具集,实现数据存储管理、恢复管理等功能。部署数据管理和监控工作站。
4.基于数据中心的领导综合查询与决策辅助支持系统。
面向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通过综合查询、多维分析统计等系统,可以查询各种经济指标,获取准确的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基于数据中心的行政监察系统。
面向行政职能部门,通过记录处罚政策和条文,以及共享企业与政府部门发生的奖惩、处罚等信息,实现行政综合执法,方便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程。
实现市级各业务部门统一下发的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和区政府数据中心两级平台的有机结合。建立起条块结合的电子政务框架,为全面实施条块结合的模式积累经验。
四、落实措施
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区级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
(一)加强领导与组织。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信息办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联合工作组,任务是组织协调、制定标准规范、检查指导、综合分析、解决问题。2003年将依据国家制订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六项标准,研究并出台街道和区一级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规范。各区、县级市要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区网络中心,建立区数据中心;协调各业务系统按统一平台、统一接口规范开发建设业务系统。推广社区信息化应用,包括街道、居委会的联网,软件安装、培训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