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基础通信管线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普遍服务的建设和经营方针,综合利用地下、地上传输通道空间资源。
三、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
电子政务是信息化的龙头,具有长期性、新颖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在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上下功夫,加强协调,突出应用,加快建设,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全国电子政务示范城市做出贡献。
(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区、县级市要对现有网络进行整合,统一到一个网络交换平台上,确保区属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互连互通,保证区级与市级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各业务部门交换数据的需要。此项工作应由各区、县级市信息中心(信息办)负责,原则上不得另行建立其他业务系统专网。如果一些业务系统涉及到省、市级业务部门,可由市、区信息办共同协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统一域名规划,按照省信息办的要求统一数字身份认证规划。
(二)建立公共数据中心。建立数据中心是加强区、县级市政府横向信息管理、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区、县级市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自行安排建设。要在遵循国家、省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的前提下,遵照我市将要出台的区、街道数据中心建设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进行规划和设计。
(三)建立统一的电子公文和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到2003年年底,区委、区政府60%以上的单位应实现网上办公;到2004年年底,区委、区政府各直属单位内部和各单位之间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公文流转,提高办公效率。
(四)加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以电子政务为基础的行政体制。各区要参照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示范区建设方案(见附件),加大整合力度,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四、搞好电子社区建设
电子社区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应用的汇聚点,既是应用处理的支撑平台,又是一站式服务窗口。电子社区建设要在便民上下功夫,要在减轻基层政务工作负担上下功夫。要继续贯彻广州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网络向街道(镇)、居委(村)延伸,借用各种手段服务市民的工作思路,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