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
关于区县级市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3]5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信息办《关于区、县级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级市要认真贯彻“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建设和完善现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的协调发展,提升区、县级市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性区域化信息中心做出贡献。
二00三年九月十日
关于区、县级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明确各区、县级市政府在推动信息化建设中的责任,明确各区、县级市信息办、信息中心的职能,协调推动区、县级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广州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整体水平,现对市属各区、县级市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区、县级市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切实抓好城域宽带网、有线电视网、电讯网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县级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办公自动化及业务管理网络化;通过整合政府公众服务业务,推广电子社区应用,做到便民服务;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促进电子商务进入社区,实现电子商务服务;大力推广建立覆盖社区的信息化培训推广体系,使社会和公众掌握信息技术和技能,享受便民的电子政务服务和便捷的电子商务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切实抓好现代信息基础网络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域网,改造有线电视网,大力发展宽带驻地网,适时、适度发展无线宽带网络,加快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
(一)依托广州市互联网络交换中心,统筹协调多主体建设宽带城域网络,建设区、县级市网络交换中心和覆盖全区、县级市的宽带城域网络,其传输能力不小于1GB/S,交换能力不小于10GB/S。
(二)大力发展宽带驻地网建设,允许多种类型投资主体参与,允许采用多种技术方案,以形成一种活跃的、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满足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宽带驻地网,宽带接入家庭普及率总体要达到60%以上,将互联网连接到所有的小学、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