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
方案和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穗府[2003]5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和《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日
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1号)、
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交函水〔2002〕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2〕93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广州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港政实行属地管理,实现“一港一政”,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港口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港、航行政管理体系,促进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原则。
1.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剥离原广州港务局的下属企业,组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界定原广州港务局承担的港政管理职能。
2.按照港政与航政合一管理的原则,在原广州港务局港政管理职能和广州市航务管理局港政、航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组建广州港务管理局,依法对港口和航务实行统一管理。
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和调整机构,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事效率。
4.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港、航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运转的管理体制。
5.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平稳过渡,确保广州港的稳定和安全生产,确保广州市航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调整机构
(一)组建广州港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