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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信息,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扩大广州名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引导群众识别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设立广州名牌专栏,重点介绍名牌战略、名牌产品、名牌政策、名牌信息、名牌企业网站,集中宣传、推广我市名牌。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实施名牌战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维护经济秩序是政府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重点问题,依法严打,标本兼治,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根源上杜绝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质监、工商、药监、卫生、农业、商业、知识产权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名牌产品的行为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的保护力度,为企业推进名牌战略建立一个良好、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五、以规范管理为核心,做好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
  (一)完善对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
  工商、质监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和广州市著名商标、广州市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工作。按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要求,有关单位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广州市著名商标、广州市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体系,力求使对名牌的评价与认定能够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企业的质量、技术和管理工作,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名牌的评价认定要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市场评价为主的原则、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动态评价、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依法查处、取缔和关闭技术工艺落后、质量低下的产品和企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制定有关规定,加大对商标和名牌的保护力度。
  (三)加强名牌管理,维护名牌形象。
  对名牌及著名商标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强化名牌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名牌和著名商标的声誉与价值。对严重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广州名牌和著名商标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六、以名牌效应为动力,提高产业和地区竞争力
  (一)扶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生产企业。
  鼓励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生产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做大做强,迅速成为行业龙头,发挥带动作用。要以品牌和资产为纽带,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支持拥有名牌称号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国际大企业合资合作,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资本经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名牌的金融服务,推动银企合作。
  (二)依托广州名牌,加快优化我市产业结构。
  利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掌握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并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有机结合、专业分工的企业组织结构。引导拥有名牌或著名商标的企业进入我市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发挥名牌的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向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名牌生产企业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改造提高传统支柱产业,提高我市支柱产业和重要行业的产业化组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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