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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3]5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委反映。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实施名牌战略,提高我市企业产品的品牌形象、国际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名牌是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名牌的实力和水平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名牌不仅可以带动一个企业的发展,同样也可以带动整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腾飞。实施名牌战略,对于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企业整体素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提高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名牌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培育、发展、宣传、保护、扶持广州名牌,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我市商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我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特别是提高我市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05年,以各行业龙头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为重点,铸造一批广州名牌(著名商标),并形成若干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数量显著增加。
  到2010年,我市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广州名牌(著名商标),以及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并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和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二、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实施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
  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是市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由市政府领导主持,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经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定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部署各成员单位实施名牌战略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名牌战略工作的实施;拟定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和培育、发展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研究解决我市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明确职责,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制定名牌战略发展目标,落实组织实施工作措施。
  实施名牌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而又长远的工作。要着眼于全局,立足于市场,实施企业和产品发展全方位、多层面的战略和战术,共同推进。广州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我市发展名牌的总体目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计划和战略措施。各区、县级市和有关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把实施名牌战略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积极做好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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