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国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
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2005年全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7年,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超过97%,实现完全、规范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65%左右。2010年,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超过98%,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县市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80%左右。2020年,全面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0%。
高中阶段教育:2007年,毛入学率由2002年的50.88提高到67%,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7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0万人,分别比2002年增加21.42万人和26万人。2010年,毛入学率达到8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区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0%左右。2020年,毛入学率达到9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区的人口覆盖率达到85%,全省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2007年,毛入学率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3%,各类在学人数达到67万人,其中在学研究生由0.5万人增加到2万人;普通本专科由20.84万人增加到40万人。2010年,毛入学率达到25%,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50万人。到2020年,毛入学率达到32%以上。
人口受教育水平:2007年,全省每10万人口中专科以上学历者达到6000人,高中阶段学历者达到1.7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577人和5900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8.02年提高到9年。2010年全省每10万人口中专科以上学历者达到7000人,高中阶段学历者达到2万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2020年,全省每10万人口中专科以上学历者达到1.35万人,高中阶段学历者达到3.1万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全省文盲半文盲比例始终控制在1%以内。
(二)建立起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建设定位准确、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会公平、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区域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建设,构建起具有山西特色的终身学习体系。
(三)高等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培养一大批我省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优先发展急需专业和新兴学科,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新兴学科建设倾斜。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培养、吸引和造就一批拔尖创新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面向科技前沿,服务我国及我省建设目标,加强科技创新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高校的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使若干所高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国内先进水平行列,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生力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方面军,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水平的强大力量。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大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高等学校成为知识创新、文化传承和重大政策制定的重要“思想库”和“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