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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农村成人教育,要在进一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坚持以服务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民增收为主要方向,实行培训与市场挂钩,推广学校、公司加农户的模式,鼓励和支持“定单”培养。教育、农业、科技、劳动、组织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使之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并为普通中小学开设劳动技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提供专业技术师资和场所。可在农村中小学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
  (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07年,全省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经费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农村教师信息技术素养的培训和提高,注重应用和体现效益。要坚持“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2003年底前出台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确定试验县并启动试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三、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深化农村教育改革
  (七)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育改革。2004年所有县进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全省整体进入新一轮高中阶段课程改革实验。要注重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发,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完成国家基本要求的同时,鼓励农村中小学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大胆创新,初、高中学校应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大力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及就业与创业教育,促进办学更加贴近“三农”。
  (八)加强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和场所建设。2007年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供城镇初、高中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保证城镇中学生每年至少有一周时间在基地进行实践活动和职业技能学习。农村中小学校都要有一定规模的校田、校林、校场或其它劳动实践基地,县、乡政府要结合退耕还林的实施,为学校提供一定的土地、林地及有关场所,并及时办理土地证、林权证和产权证等。要充分利用农业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等多种资源,充分发挥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推动农村学校的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
  (九)实施“科教兴乡、兴县工程”。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推广前元庄等农村先进学校的办学经验,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依靠教育和科技的力量促进农村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进步。到2007年,力争40%的乡(镇)、30%的县(市)达到“科教兴乡”、“科教兴县”标准。省人民政府对达到“科教兴县”标准的县予以表彰奖励。要确定一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创造经验,引深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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