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从2004年起,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以改造校舍校园、调整布局结构、提高装备水平、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效益。2005年前,全省完成“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过渡和六周岁儿童按时入学工作。到2007年,全省基本取消7人以下的教学点和四级复式教学,取消双轨制以下的初中学校,新建一批寄宿制小学,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努力降低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提高毕业率,加快中小学课程改革步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未实现“普九”的11个县,要将完成“普九”规划任务作为全县工作的重点,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树立自力更生、奋力攻坚的决心,充分利用“二期义务教育工程”等支援项目,在2005年前完成“普九”任务。
已经“普九”的县(市、区),要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省教育厅制定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具体条件和检查验收标准,2004年开始以县为单位检查验收,到2007年力争有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县”要求,并使其中部分县达到国内教育发展先进水平。
(四)积极发展农村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今后五年,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所有农村地区都要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初中后教育。要在组织全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建设中,重点支持一批基础较好、办学特色突出的农村高中进入示范高中,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要重视并扶持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制改革后富余的场地、设施等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发展,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努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
(五)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行以市(地)和县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带动职业教育整体发展的战略,到2007年,市(地)要重点建设好二至五所规模较大、质量较高、适应社会需求的示范性职业学校,并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每县都要建成一所综合性、高标准的职成教中心。职业教育发展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和开放的办学模式,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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