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通两级网络系统。根据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企业信用信息网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网络系统必须建立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上。企业信用信息网的网络系统分省、市两级。省级系统利用目前已经建成的电子政务省级网络平台,连接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银行、海关等部门,并与各个市级系统连接,实现互联互通。市级系统以各市为单位进行建设。已经建成电子政务市级网络平台的市,应直接在平台上组建企业信用信息网的网络系统;尚未建成电子政务市级网络平台的市,可先租用专线连接到本市的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银行、海关等部门,同时,要尽快完成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省、市两级企业信用信息网要预留与其他部门网络连通的接口。
(三)整合信息资源。各级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银行、海关等部门要按照业务规范的具体要求,定期提供和更新本部门的企业信用数据。检察、法院、公安、经贸、劳动、国土、农业、卫生、物价、药监、环保、统计、工商联等部门要逐步加入到企业信用信息网,为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信用信息。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也可根据各行业特点,提供有关企业信用信息。为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网要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等其他相关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
(四)开展信用服务。要积极开展信用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逐步开展信用评估、联合监管等深层次应用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和职能,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积极开展行业性信用服务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工作,深入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命名活动;税务部门要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为建设诚信纳税体系,营造公开、公平的纳税环境;质监部门要大力推动企业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计量不实行为,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人民银行应指导银行、企业建立新型的“银企”信用关系;海关要坚持“守法便利”的原则,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快速通关,对信用差、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工商联和行业协会要制定、完善行业信用规范和原则,引导行内企业形成讲信用、维护信用的良好行风,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经贸、统计、劳动等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企业信用服务。
(五)建立运作机制。要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协调监督机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保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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