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渔业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重点整治果蔬、茶叶等种植农产品的农药、激素污染,禽畜、水产品养殖的兽药、激素等污染,加强对滥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整治。
  贸易部门:负责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完成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并启动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的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进程,组织食品质量专项检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活动,受理、侦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件,严肃处理涉案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确定重点,兼顾全面。
  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是突出源头污染治理和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品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品种为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及其制品、奶制品等;重点环节是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兼顾我市其他各类食品。
  (三)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进行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卫生、质检、工商、贸易等部门针对重点品种,在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加强检测检验,确保货源质量安全。
  (四)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食品管理各环节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突出流通渠道的规范和企业购销记录制度的监督实施,依法实行行政许可,严格把关;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