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
退耕还林区域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金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赣州市退耕还林区域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三年六月五日
赣州市退耕还林区域规划实施意见
(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 二00三年五月)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全市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农”工作发展为根本立足点;以提高科技含量,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为导向,强化领导,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落实任务,务求实效,全方位推进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与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建设持续协调稳步发展。
二、区划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2、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既尊重农民意愿,又与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乔、灌、草结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原则;
5、坚持科学造林,实现多林种多树种配置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
三、退耕区分类与区划
全市退耕还林规划区涉及全市19个县(市、区)。根据不同水系,按自然、社会和经济等条件将全市退耕区划分为章江流域区、贡江流域区和东江源流域区。
(一)章江流域区。包括崇义、上犹、大余、南康、黄金、章贡等6个县(市、区)。退耕区主攻方向是在保护好现有江河两岸和库区水源涵养林的同时,重点加快水土流失区和江河两岸的退耕还林工程,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造林方向主要以生态经济兼用树种营造混交型水源涵养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为主,同时发展适生速生,兼顾经济效益、产业化基地树种。主要造林树种为南酸枣、苦楝、竹类、枫香、栎类、樟树、黄柏、杜仲、桉树、油茶、脐橙、落叶果、茶叶等,其选择主要造林模式有:1、林竹模式。2、林油模式。3、林果模式。4、林茶和林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