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民营科技
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科政字[2003]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民营科技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加强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省科技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按照要求组织有关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申报书》
广东省科技厅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关于开展全省民营科技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推动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省科技厅将选择一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目的和原则
(一)试点目的。
管理体制创新是加快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选择若干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是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民营科技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
具体目标:推动建立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和总结民营科技园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经验,为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经验和示范,促进民营科技企业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
(二)工作原则。
1.自愿原则。试点工作由各个民营科技企业根据企业本身发展需要自愿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进行申报,制定本企业试点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