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大力引进开发市场在外的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品。抓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化认证和标准化,重点抓好机电产品的美国UL标准、欧盟CE标准等国际质量认证,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系列国际质量、安全和环保认证,为高新技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加快青岛、烟台、威海、济南出口加工区和高新技术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
(四)建立配套联动的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金融机构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在不断增加省高新技术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基础上,实施资本整合;各专业银行、投资机构加大风险投资。通过借贷、贴息、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对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建设、重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产业化项目和企业间技术转移、资产重组给予资金支持,提高投资强度,发挥最佳效益。
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大力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和资本市场。鼓励投资机构、企业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组建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企业、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和风险投资担保公司,从事风险投资业务。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沿线各市政府、各类园区要设立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等方式,积极引进国际风险投资基金或公司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发行期限不低于5年的长期企业债券筹集资金。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由人民银行联合各专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实行分类贷款支持。
(五)建立一体化的新型管理体制。打破地域间封闭的状态,进一步强化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识,加强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沿线之间各市的资源整合。实施产业整合,组建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企业资产运营公司,通过市场化运做,把相关优势资源更好地组合起来,组建一批掌握核心技术、主导产业规模大、竞争优势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施物流整合,在有条件的市建设一批信息化物流中心,实现各市之间物流的合理调度,形成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现代物流;实施信息整合,建设互联互通的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实现政务、金融、商务、产业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为产业带沿线各市和企业提供政策、资源、人才、技术、市场、法律等服务。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教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统筹规划产业带中长期发展战略。定期召开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制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政策,落实产业带建设发展资金,组织重大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带所属各市的建设发展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鲁发〔2002〕8号)精神,把国家、省赋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权限和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与发展动态考评指标体系,将研究开发经费(R&D)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政策落实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园区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等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争通过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带动全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为提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必要的支撑,展现“大而强、富而美”的山东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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